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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,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(以下简称“三资”)一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、焦点问题。近年来农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由于农村“三资”管理存在不足而引发的较多,给镇、村干部增添调解工作量。县委巡察组到各镇、街开展对村级巡察,发现农村“三资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多,要求村居委会整改,而村居委会怨气大。少数村组干部因违反农村“三资”管理规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。造成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,为了进一步加强泸县农村“三资”管理,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规范化、法治化管理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现就进一步加强泸县农村“三资”管理提出六方面的建议:
一、健全机构,确保工作力量
泸县应将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工作人员、各镇、街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、各村社区文书配齐,并确保相对稳定,在新进人员中要考虑配备具有财务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人员。目前各镇、街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编制为1人,实行村财镇管,无法保证按月做帐,建议应将各镇、街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编制增配为2人,确保工作力量。
二、盘清家底,强化风险管控
县级农经站发挥监督主体责任,成立集体“三资”核算工作组及管理机构,集中开展一次以清账户设置、清各类存折、清公款私存、清资金出借、清以据抵现、清合同协议为重点的清产核资工作。核对各村账面余额,盘点现金、银行存款,重点盘查集体所属的土地、森林、山岭、荒地、滩涂、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各种流动资产、农业资产、固定资产、长期投资、债权债务和各类合同,对“三资”的种类、存量、价值、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,做到应收尽收、账物相符、账款相符。同时,采取“台账式”管理办法,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动态实时更新资产使用及流转处置信息,确保资产账实相符。建立上线“三资”管理电子网络系统,强化监管农村“三资”从盘活、登记、租赁、维护、处置到收益的全过程,为农村集体资金使用、资产租赁、资源利用公开化、透明化提供保障。
三、加强培训,提升业务水平
开展“三资”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应全方位不断培训,要让管理者知法规守底线,要让业务员懂业务会操作。建议县农经站每年初开展一次镇街、村“三资”管理工作人员培训。
四、完善机制,强化民主决策
建立健全农村“三资”管理资产资源清查界定、登记台账、民主公开管理、资产处置审批、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、招标投标、债权债务管理、承包合同管理、农村“三资”年度检查、保值增值的股份制、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、集体土地有序流转等各项制度,用制度规范行为。通过推行各行政村银行账户管理、专用票据、支出审核把关“三统一”,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。将集体资产、资源发包、大额资产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,实行制度化、流程化管理,破除村支书“一言堂”问题。制定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意见,规范、细化村务公开内容,完善农村集体民主议事规则、村“两委”联席会议制度,健全村民自治机制,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,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。进一步落实村务、财务公开,对农村“三资”的管理使用情况,实行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程公开,明确公开的内容、时间、形式,真正让村民能了解、能参与、能监督。对年度预算决算、村民分配方案、大额资金使用、经营项目发包、建设项目招标等都必须经过党支部提议、村“两委”会商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、实施过程及结果公开的“四议两公开”民主决策程序,使“三资”处置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民主、信息公开,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滋生。
五、保存档案,确保有据可查
目前“三资”管理档案存在管理不规范,工作人员变动移交不彻底,个别村委会换届后不能即时移交,村居民要查找资料,无法查到意见大。村居委接受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不能即时提供出资料,影响巡察组开展工作。
六、齐抓共管,强化执纪问责
县目标管理办应将各镇、街“三资”管理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中,增强各镇、街党政领导班子对“三资”管理工作的重视。
纪检、财政、审计、民政和农业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、密切配合,加大对“三资”管理过程中坐支、挪用、贪污、失职、处置不当、违反民主程序等方面问题的查处力度。在专项巡察中,重点对村居“三资”管理处置程序手续不健全、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,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,对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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